從邱小妹妹到最近最夯的煮嬰案,以及到最近零零星星的虐童致死的案件, 我看了真的很難過, 我難過那小小的生命還沒品嘗這世上的美好, 就先品嘗到人間的險惡, 那些小小生命中所認識的第一個人, 所認識最親近的人, 居然會這樣殘忍的殺害自己!
每一個孩子都沒有辦法選擇的父母, 所以父母養育下一代也不應該有目的, 不管是因為性愛歡愉 , 奉子成婚還是傳宗接代, 每個孩子都不是父母的私有資產, 他們不應承受父母的情緒, 他們也不應該靠著看父母臉色過日子. 每個孩子都是上帝特選到這世上來的小天使, 他們都帶有自己的責任, 不管是對這社會有貢獻, 還是作為讓人借鏡的案例, 一個生命的生存權都不應該被剝奪, 如果一對父母沒有辦法控制自己的脾氣跟情緒, 那又有甚麼資格養育下一代.
我真的對現今的社會風氣產生很大的質疑, 為什麼教育總是教我們 "天下無不是的父母" , 父母就不會犯錯嗎? 如果那些被虐待的孩童, 難道不能因為生存權而反抗親生的父母嗎?我最無法苟同的一句話就是:"我打你是為妳好" "妳是我生的, 我為什麼不能打" 父母把孩子當成私有財產般的在管理, 不能有想法, 不能有言論, 這跟不能有靈魂的說詞有甚麼不同, 孩子是物品嗎 ?